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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目标管理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3 10:09:58 浏览次数: 【字体:

成中医发规20163

 

关于开展2016年目标管理工作

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学校2016年度目标管理工作,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目标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4170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各部门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各部门自查自评。

二、检查内容

1. 各部门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2. 学校重大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具体安排

自查自评时间为2016 6 27日至 630日,请各部门对照与学校签订的“2016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中的重点工作目标和重大任务,参照发展规划处提供的样例(附件1)填写目标管理工作中期检查自查表(附件2),经分管校领导审阅签字后,于 6 30日前将自查表纸质版报送到发展规划处(温江行政楼3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发展规划处余奕OA邮箱,在文件名中注明“××部门目标管理工作中期检查自查表字样。

四、工作要求

2016年工作时间即将过半,各部门要抓紧本部门目标管理工作的实施,高度重视自查自评工作,对照本部门《2016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条款,逐项认真检查执行情况,实事求是地填报自查表,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确保自查自评工作按时高质完成,同时将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向分管校领导汇报。

 

附件:1.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6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中期检查自查表(样例)[XLS格式]附件

2.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6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中期检查自查表 [XLS格式]附件

 

                   

 

                    成都中医药大学发展规划处

                   20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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