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发规字〔2014〕8 号
关于开展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带头人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优势特色学科带头人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4〕174号)文件,学校将开展优势特色学科带头人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学科及对象
(一)学科
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带头人推荐学科,包括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厅、学校重点学科/特色学科,若同时为国家/部省、或部省/校级重点学科,则按最高学科层次申报。
(二)对象
学校优势特色学科校外学科带头人、校内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对象为长期在一线工作的、在岗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深学科带头人推荐对象为对学科建设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要求
(一)严格条件
各学院、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认真负责的做好推荐工作。客观评价推荐人选学术技术水平、成就、贡献、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以近5年为主),并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规范程序
各学院、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予以公开。
三、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一)优势特色学科带头人推荐学科范围(附件1)
(二)申报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带头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成都中医药大学优势特色学科带头人聘任审批表》或《成都中医药大学优势特色学科带头人选推荐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附电子文档;
2. 《成都中医药大学优势特色学科带头人选推荐一览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附电子文档;
3. 推荐人选《综合推荐材料》一式15份(见附件4)。内容应着重反映被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技术水平及成就情况(包括被推荐人选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在省内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所产生的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的作用等);
4. 推荐人选附件材料一套。包括推荐人选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所取得的成果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发表的主要论文、出版的著作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著作目录表(按作者发表和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学术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效益证明等材料一套。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各相关单位务必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原件,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审核日期,并加审查部门公章;
2.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A4尺寸,印章须为红色,打印和复印字迹要清晰;
3. 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个人所有上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注明推荐人选的姓名、工作单位、推荐学科等内容;
4.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推荐材料纸质版请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行政楼320办公室),电子材料请发送至OA系统邮箱“发展规划处-王瑾”。联系人:王瑾,联系电话:61800195。
附件:
1. 优势特色学科带头人推荐学科范围[DOCX格式]附件
2. 成都中医药大学优势特色学科带头人聘任审批表、成都中医药大学优势特色学科带头人选推荐表[DOCX格式]附件
3. 成都中医药大学优势特色学科带头人选推荐一览表[DOCX格式]附件
4.《推荐材料》牛皮纸袋封面以及附件材料装订顺序 [DOCX格式]附件
以上附件电子版本可在发展规划处网站下载。
成都中医药大学发展规划处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