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目标管理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目标管理工作
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学校2017年度目标管理工作,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目标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4〕170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各部门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各部门自查自评。
二、检查内容
1. 各部门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
2. 学校重点项目的执行情况。
三、具体安排
自查自评时间为2017年 6月 26日至 6月30日,请各部门对照与学校签订的“2017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中的重点工作目标和重点项目,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2017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中期检查自查表”(见附件),经分管校领导审阅签字后,于 6月 30日前将自查表纸质版报送到发展规划处(温江行政楼3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发展规划处余奕OA邮箱。
四、工作要求
2017年工作时间即将过半,各部门要抓好目标管理责任的落实工作,对照本部门《2017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条款,逐项检查执行情况,实事求是地填报自查表,同时将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分管校领导汇报。
[XLS格式]附件成都中医药大学2017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中期检
查自查表
成都中医药大学发展规划处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