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的通知
全校师生员工:
为优化校园交通秩序,有效开展温江校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现就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应主动服从学校保卫人员的指挥,听从文明交通劝导员的劝导;不得超速超载、乱停乱放、酒后驾驶、无照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行驶;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期间,学校将邀请交警部门进校执法,抓拍、纠正各类违章行为。
二、师生员工的摩托车,请于2019年4月10前在学校保卫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备案登记表》,持行驶证、驾驶证到保卫处安全管理科登记备案,并领取“校园通行”标牌。
师生员工的电动自行车,应在公安机关登记上牌后,于2019年4月10前到保卫处安全管理科领取“校园通行”标牌。
各部门、学院工作必需的三轮摩托车、三轮电瓶车应到学校保卫处登记备案,并领取“校园通行”标牌。
即日起,严禁外卖车辆进校。2019年4月10日起,禁止未安装“校园通行”标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校。
三、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公安机关登记上牌后,可进校投放,但不得在校内任何地点充电。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自行车的经营企业应主动做好维修维护工作,长期不开展维修维护的经营企业,在2019年4月10日以后严禁进校投放,并不得允许其向社会投放的共享车辆进校行驶。
四、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学校是犬只禁养区,自即日起,严禁任何搭载有各类犬只的车辆进校。
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出入校门应从指定通道行驶,并主动减速、下车推行。
六、2019年4月10日前,对不服从校园交通管理、不听从文明劝导的师生员工将定期通过学校校园网曝光。2019年4月10日以后,对师生员工发生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较多部门(学院),学校综治委将定期予以通报批评;对不服从校园交通管理、情节恶劣的教职员工,责成所在单位予以教育管理;对不服从校园交通管理、情节恶劣的学生,由学生管理部门予以校纪处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温江校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知》执行。
学校保卫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