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年4月21日
来源:四川教育网
链接:
http://www.scedu.net/p/8/?StId=st_app_news_i_x635968369649810539
内容:
成都中医药大学贯彻落实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近日,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认真学习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扎实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安排部署。
组织开好“一个大会”,部署全年工作。4月15日,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召开“以党章为遵循、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再次腾飞”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省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邱晓到会指导工作。学校机关党委、护理学院党委、基础医学院党委教工第一党支部3个基层党组织书记就落实“两个责任”交流发言。全校45个单位、部门负责人与学校党委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与会人员进行了廉政宣誓,表达了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的信心和决心。会议深刻分析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突出问题,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党委提出了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如一扎实推进和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全面强化党内监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明晰了思想引领、教育先行;主动履责、问责倒逼;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注重防控、深化改革;强化监督、敢于担当等五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年度工作任务更加明确。
逐级压实“两个责任”,完善责任体系。学校党委调整了“成都中医药大学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任务分工。在继去年出台《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基础上,制订《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从校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校党委书记责任、校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分党委(党总支)责任、分党委(党总支)书记责任、分党委(党总支)委员责任、党支部责任等七个方面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从校纪委责任、校纪委书记责任、校纪委委员责任、二级纪委书记(纪检工作组组长)责任等四个方面明确了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的体系更加具体。
建立健全“两项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学校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成立“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组织保障、流程规范、结果延伸、纪律约束“四项机制”为核心,建立成都中医药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制度,找准监督着力点,提高监督针对性,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试点开展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学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化“三转”,延伸执纪监督问责工作职能,压实二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学校在分党委(党总支)建立纪委(纪检工作组),二级纪委(纪检工作组)接受学校纪委和分党委(党总支)双重领导,明确二级纪委书记(纪检工作组组长)明确为副处级,由分党委副书记或班子中的党员行政副职担任。学校从机关党委建立纪委入手,按照“成熟一个建立一个”的原则,在今年内全面建立健全二级纪检工作体制机制,按照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的要求履职尽责。
(编辑:王其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