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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发布2025年度“远志计划— 重大新药创制研究”项目榜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8 15:25:4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附属医院:

为加快实现我校引领性原创重大突破和重大产品创制,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中长期学术规划“远志计划”(2023-2035年)》相关安排,现将2025年度“远志计划—重大新药创制研究”项目榜单及相关要求予以发布。

一、榜单设置:

重大新药创制研究。重点支持中药、化学药、生物药新药研发。中药主要包括:

1.中药创新药物。支持开展处方未在国家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及国家中医药主管部门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目录》中收载,具有临床价值,且未在境外上市的中药新处方制剂研发。

2.中药改良型新药。支持改变已上市中药的给药途径、剂型,且具有临床应用优势和特点,或增加功能主治等的制剂研发。

3.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支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规定的,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古代中医典籍所记载的古代经典名方及其中药复方制剂研发。

1)组织方式:采用“揭榜挂帅”制组织实施。

2)申报条件:申报人需具有研发新药经验并联合企业进行申报。

3)考核指标:获批临床批件或新药证书(署名须包含学校)。

4)支持方式:13类中药新药研发资助额度分别为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资助经费由远志计划、政府新药基金、企业配套等比例构成,1类新药立项后拨付40%经费,取得临床批件后拨付10%经费,取得新药证书后拨付剩余50%经费;23类新药立项后拨付50%经费,取得新药证书后拨付剩余50%经费。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3-5年,如在执行期内未取得临床批件或新药证书,后续经费不予拨付并追回结余研究经费。

化学药、生物药新药研发参照中药的管理方式实施。

二、有关说明

1.揭榜方式:常年受理,每年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各集中受理1次,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实行申报及评审,获资助项目实行“里程碑”考核。

2.通过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3.企业配套资金到校后,经费方可拨付。

4.项目具体实施管理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揭榜挂帅”制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科技处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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