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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福利不能违规 执行纪律不容“打折”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2 09:00:32 浏览次数: 【字体:

发放福利不能违规 执行纪律不容“打折”

发布时间:2017-04-12
摘要:在中央的三令五申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四风”的高压态势下,各类违规发放福利的现象整体减少,然而,有些地方或单位却仍无视纪律、顶风违纪。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在中央的三令五申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四风”的高压态势下,各类违规发放福利的现象整体减少。然而,有些地方或单位却仍无视纪律、顶风违纪。在今年2月全国查处的207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问题就有465起,依然排在首位。湖北省纪委近日发布的今年一季度查处作风问题“成绩单”也显示,因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人数排在首位。

梳理各地通报可以发现,为规避监督,当前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手段花样翻新、更加趋于隐蔽,折射出一些党员干部在执行纪律中存在“搞变通”“打折扣”的心态。对此,必须引起警惕。

违规福利变换花样,禁而未绝

一段时间以来,违规发福利问题一直被群众所诟病。随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力度的加大,明目张胆违规发放福利的现象减少了,但各种变换方式的隐性“腐利”却依然禁而未绝。

巧设名目是最常用的手段。今年1月,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纪委通报了4起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的问题。其中,大理卫校以加班费、值班费名义违规超额发放绩效工资;祥云县供销社以慰问金名义违规给相关人员发放现金,宾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则以电话费补助费的名义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补助。这些五花八门的福利虽然穿着“马甲”、披上“外衣”,企图混淆视听,却仍然改变不了违规的本质。

有的地方发放的津贴看上去符合政策规定,实际上却是打纪律的“擦边球”,模糊政策的边界。江西省宁都县就业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就是一个典型案例。2015年底,该局扩大文件规定范畴,大搞普惠制,将只有常年驻村的“三送”工作人员才能享受的补贴发放给全局干部,人人有份。这样的行为,是典型的超发、滥发。

依仗职务便利,在政策落地时弄虚作假,也是个别地方和单位违规发放福利时使用的伎俩。2015年,国家审计署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审计,重点抽查了17个省40个县。审计发现,有17个县的25个单位将2194万余元的扶贫资金,用于弥补业务经费和发放福利等。

还有些地方不直接发放津贴补助的钱款,而是以购买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报销办公发票等名义搞变通。2016年11月,浙江省金华市上京村党支部书记施世伟因违规购买发放万年历、年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据调查,施世伟以村集体和推进村规民约的名义,私自购买发放万年历、年画176份,其中部分款项还以伪造村民劳动补贴的形式报销。

搞变通、“打折扣”实是对纪律缺少敬畏

从中央到地方,明令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福利。在此情况下,有的党员干部仍在私下搞“小动作”,执行纪律打折扣、搞变通,一个原因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别人都发我也发”“钱发得少不会被查到”……这是不少人违规发放津贴补助时的心态。他们以为做得隐蔽或找个借口就可以糊弄过去,实际上只能是自欺欺人。

“中央八项规定针对的是领导干部,顾不上基层党员,发一两百块钱的小纪念品是个‘小毛毛’……”2012年底至2015年3月,在某些村干部的“劝说”之下,福建省拓荣县何家山村村支书邓梓清多次违规向全村党员发放慰问款。心存侥幸,明知故犯,邓梓清最终受到党纪严惩。

有的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非常清楚,却不以纪律作为行事准则,反而对所谓的“老惯例”等十分信奉。比如湖北省十堰市房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冯耀武为了让违规发放的津贴福利显得“规范”,在2012年至2014年间,制定出没有政策依据的津补贴发放项目、标准等文件,并且“自信”地认为:“很多同级同类职业技术学校都这样发,我们也一样发。”

“要让马儿跑,还得喂得饱”。有的地方或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美其名曰为了打开工作局面、凝聚人心,通过慷公家之慨、迎下属之好的方式,为自己的工作行方便。实际上还是私心作祟,缺少纪律意识,缺少对纪律应有的敬畏。

还有的干部对纪律规定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纪律的重要意义。甚至在受了处理之后还不理解,认为纪律规定得太严了。他们没有认识到,身为党员,在任何条件下都应当严守纪律。纪律面前没有任何借口,顶风违纪,必然会受到严肃惩处。

强化纪律意识,做纪律面前的老实人

在中央三令五申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为违规发放福利不惜耍花样、搞变通,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淡薄、纪律意识弱化。尤其是明知违反纪律,却仍然不以为意,在执行纪律的过程中“打折扣”、选择性落实,与党中央的要求背道而驰,对待这种行为,必须“零容忍”。

“执行纪律,不能提要求、讲条件,更不能敷衍应付、自作聪明。”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华和平表示,“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凡是党规党纪明令禁止的,必须做到严格执行不走样。所谓的‘为了集体利益’‘以往惯例一直如此’‘反正别人都这样’……均不能成为自己违规违纪的借口。”

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对于党员干部来说,遵规守纪是刚性要求,必须将执行纪律化为思想和行动自觉。形成这种自觉,需要每一位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恪守党规党纪,做纪律面前的老实人。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在抓好党员干部思想建设的同时,更需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政策不搞变通,遵守纪律不打折扣,发挥好表率作用才能引领“大多数”。

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于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的,要严肃查处、严厉追责,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落实“一案双查”,不仅要惩处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当事人,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通过问责,层层压实责任,让广大党员干部彻底打消侥幸心理,自觉遵规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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