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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7 11:58:01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门:

    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杜绝“节日腐败”,严防“四风”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就我校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廉洁纪律教育。各分党委,各学院、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重点是廉政方面的有关规定。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二是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使教职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二、严明各项规定,杜绝各种违纪行为。各分党委,各学院、部门要落实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要在遵守教育部“六条禁令”、师德禁行行为“七条红线”等基础上,重申并强调以下纪律:不得用学院经费组织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活动及以学习考察为名义的旅游;不得用学院经费购买商业预付卡或代金券、购物券及纪念品等节礼;不得巧立名目发放加班费、奖金、津补贴等;不得通知学生及学生家长参加婚丧嫁娶宴席和收受红包礼金;不得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吃请和赠送礼品礼金;不得在公共场所发生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同时,要严格执行值班工作纪律,杜绝值班人员空岗脱岗。各学院、部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牢记责任和使命,始终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摒弃侥幸心理,严格自我约束,保持政治定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分党委,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管理监督,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通过早教育、早提醒,切实增强广大教师和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廉政意识。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影响带动广大教师和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文明过节。

四、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问责。学校纪委、各二级纪委、纪检工作组要聚焦主业,勇于担当,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立足抓早抓小,运用好“四种形态”, 重点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反“六条禁令”、“七条红线”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欢迎广大师生举报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邮 箱:jw@www.yoyuju.com

电 话:028-61800068  13618083046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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