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
按照《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成中医研究生函〔2023〕8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基础医学院现组织开展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2024届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包括院领导、教授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研究生管理人员和研究生代表。其中研究生代表由各班级民主推荐产生。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 评选对象
全院2024届全日制毕业硕博士研究生(超基本修业年限除外)。
(二) 名额
类别 |
硕士 |
博士 |
||
直接推荐 |
推荐上会 |
直接推荐 |
推荐上会 |
|
校优名额 |
5 |
0 |
3 |
0 |
省优名额 |
2 |
1 |
1 |
1 |
注:(1)上述校优推荐名额不再评审,直接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2)省优名额分配人数仅为学院可推荐人数,推荐总人数包括直接划拨人数和拟上会评选人数。(3)省优秀必须从校优中推荐产生(4)各学院推荐名单中排名的最后1名作为推荐上会名单,其中博士上会择优评选出3名,硕士上会择优评选出7名。
三、基本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校纪校规,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诚实守信,表现优秀。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三)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师生反映良好.
(四)在读期间曾获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等荣誉称号(包括评选当年学校公示无异议).
(五)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已完成的考试、考查科目平均成绩 80 分以上,无不及格。(根据培养办要求,本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的课程成绩单打印日期起始日期为2023年9月1日。)
(六)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 (不含共同),成都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公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或 SCI、SSCI、CSSCI等高水平论文1篇及以上(中文核心期刊见研究生院网页对在列入学校预警名单和黑名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
(七)在读期间参加过国家、省级、校级或学院的学术
论坛等较大规模的学术活动。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注:上述条件为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最基本要求,未达到上述基本条件者,不得参评!
四、评选方案
参评人员提交符合申请条件材料由学生科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由评审委员会现场答辩评分。
评审委员会现场答辩评分包含个人汇报、评审委员会提问等环节,根据汇报者汇报内容、表达能力、临场表现等综合情况评分排序,形成初步推荐名单。
五、其他说明
1、申报优秀研究生成果范围为在读期间所有成果,(凡为《成都中医药大学科技处关于更新国际期刊论文预警名单的通知》(成中医科技〔2023〕1号)附件3中标注为高预警等级的期刊或列入黑名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
2、请申请同学于2023年10月23日中午12:00递交申请和相关附件材料,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tianjingyan@www.yoyuju.com,邮件格式请统一命名为:“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电子材料包括(现场现场汇报PPT,附件1、附件2),纸质材料请提交至基础医学院学生科102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附件1及资格审核支撑材料),逾期不再接受新的申请和任何材料提交。请一次性提交完整材料,拒不接受任何材料新增、问题更换、遗漏材料补充、材料版本替换等。
3. 本评选方案解释权归属基础医学院学生科。
基础医学院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3《成都中医药大学科技处关于更新国际期刊论文预警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