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党支部工作考评实施办法 (试行)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中组部 中宣部 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学校党委相关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坚持抓基层、打基础,通过党支部工作考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影响力、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凝聚人心、服务师生、促进和谐、推动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推动学院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以评促建,重在建设。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活力,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2.科学规范,评议结合。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党支部自评、群众评价与学院党委组织考评相结合,规范考评工作,进一步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
3.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坚持立足实际,突出亮点,注重过程,考核业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支部建设长效机制。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围绕基层党支部建设“五好”标准,包括党支部班子、党员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及群众反映等方面。考评标准详见《管理学院党委教工党支部考评标准》(附件1)和《管理学院党委学生党支部考评标准》(附件2)。
四、考评方式
1.党支部的考评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实施,各支部在每年12月开展考评。
2.考评工作采取党支部自评、群众评议与学院党委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汇总形成考核结果。
五、考评程序
1.党支部自评:党支部对照考评标准撰写总结材料,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做党支部工作总结,党支部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并根据考评标准评分,其平均值作为党支部自评得分。
2.群众评议:由不少于5名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教工党支部一般由所在教研室非党员教师进行评议,学生党支部一般由支部所在班级或年级非党员学生进行评议,党支部所在教研室、班级无党外群众或党外群众不足的,则增加党支部服务对象参与),并填写评议表,其平均值作为群众评议得分。
3.组织考评:学院党委成立党支部考评工作小组。考评工作小组分别召开党内外人员座谈,查阅党支部相关支撑材料,听取党支部书记 工作汇报,根据考评标准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作为组织考评得分。
4.考评结果:考评工作组按照考评总分S=党支部自评得分×30%+群众评议得分×30%+组织考评得分×40%,计算考评结果,并向党支部反馈考评意见。考评结果分为三类:优秀(S≥85);一般(60≤S<85);较差(S<60)。
5.总结反馈:学院党委综合各党支部考评情况,撰写考评工作总结,填写党支部考评结果汇总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考评结果作为党支部建设工作绩效评定的依据,按照学院绩效管理办法兑现奖励性绩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党支部,由学院党委进行表彰,在学校党委党支部特色活动项目立项、党组织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推荐;考评结果为“一般”和“较差”的支部,要对标检查,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工作。同时,考评结果直接运用于“三分类三升级” 活动,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党支部,直接定级为“后进(软弱涣散)”,学院党委派专人进行约谈,查找问题及原因,指定帮扶人员,建立后进党组织突出问题整改台账,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并对整改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学院党委成立考评工作小组并具体组织实施党支部考评工作;各党支部要按照学院党委的统一安排做好自评等相关工作。
2.严格考评纪律。学院党委对考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支部严格认真开展自评,客观评价党支部工作情况,确保考评结果公平公正。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院内外媒体、召开会议等形式,积极宣传优秀党支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指导,扎实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
七、本办法自学院党委会议审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