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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成都中医药大学海外项目专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2 16:41: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实施学校国际化战略,保障学校海外项目的可持续开展,进一步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海外项目派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成中医国合〔2023〕1号)和我校境外项目的实际情况,现启动学校海外项目专员的遴选派驻工作。

一、岗位及职责

(一)选聘岗位

成都中医药大学加拿大分校项目专员1

(二)工作职责

1、外派期间,作为海外项目全职工作人员,承担学校与该地区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络职责负责现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新项目的拓展工作协助学校海外项目国外实施部分顺利实施

2、在校期间,作为海外项目兼职工作人员,定期与海外项目单位的沟通协调,负责海外项目国内实施部分的具体实施;

3、完成学校安排的相关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熟悉中医药高等教育事业,具备扎实专业知识及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设备。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全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原则上应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4、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能熟练运用英语交流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聘期管理

工作期限

1年。可视实际情况续聘,原则上同一岗位外派时间累计不超过2

(二)外派管理

1、学校海外项目专员实行项目管理制,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归口管理。

2、承担海外项目专员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人事关系归属部门保持不变,薪酬待遇按照相关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3、海外项目专员出国()前,应当参加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举办的行前培训,签订行前承诺书和相关协议后,方可派出。项目专员在外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身份不相符的工作或者活动。

4、海外项目专员为中共党员的,外派期间参照《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员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海外项目专员为中层领导干部的,外派期间参照《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遴选程序

1、个人报名

申请人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海外项目专员申请表》(见附件),所在部门/学院审核,38日前将申请表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温江校区行政楼5楼508)。申请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info@www.yoyuju.com。

2、资格审查

国际合作与交流会同人事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考察

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考察

拟聘人选须经外方单位确认,必要时进行线上考察。

4、公示、审批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经校长办公会审核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咨询、联系方式

际合作与交流处 文老师 15882348707

 

附件:《成都中医药大学海外项目专员申请表》

         附件:《成都中医药大学海外项目专员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2月22

 

终审: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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