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后天来”健身中心制度
成都中医药大学职工之家—教职工健身中心管理办法
为促进教职工科学健身,合理、有效、安全地使用健身器材,增强教职工的体质,加强对健身房的管理,真正发挥职工之家陶冶职工情操、提升职工幸福感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健身中心仅限对我校教职工免费开放,本人凭校园一卡通刷卡进入,因场地及器械有限,施行预约制对入场人数有所限制。
2.开放时间为正常学期内周一至周六15:00—20:00。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开放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教职工做文明运动者,遵守健身房秩序,互相谦让,交替使用器材,不可独自长时间占用。
4、使用器械前请自行做好热身运动,运动中请保持精神集中,请勿喧哗,以免影响锻炼效果。
5、健身器材未经允许不可随意拆开挪动,使用完毕应及时归位。不得带私人健身器材入场。
6、维护健身中心卫生和整洁,除液体饮料外,不可携带固体食物和大件物品进入。
7、健身应根据个人身体条件循序渐进,量力而行。规范使用健身器材,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种健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功能。如有不明确的地方,应请教练给予必要的说明和示范,不得违规操作。
8、进入室内活动须按要求着装,穿着适合所从事运动的服装和鞋子。健身前请摘下首饰、手表、钥匙等硬物,以免自伤或损坏器械等。
9、如发现器材故障,请务必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切勿继续使用或自行修理,以免造成意外。
10、提供个人物品寄存箱并用于存放个人衣物,寄存箱系免费提供,不允许存放贵重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须自行负责。
11、使用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健身器材,如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自伤的,后果自负;违规操作造成器材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13、健身中心配有更衣室、卫生间、淋浴设备等,为教职工提供配套服务,请大家节约用水,爱护环境,文明使用。
14、教职工进出健身房听从管理人员、教练的指挥,尊重、支持、理解管理人员和教练。
15、禁止酒后进入健身房运动。身体不适,或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请勿从事剧烈运动或建议当天不参加运动。
16、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工会、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