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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展规划司2014年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30 09:59:52 浏览次数: 【字体: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发展全局为主题,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主线,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以完善制度标准为基础,加强和改善教育宏观管理,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加强监测评价,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1.建立健全教育现代化评价推进机制。组织研制、发布国家以及各省教育现代化年度监测报告。深入研究教育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和推进策略,充分发挥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在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诊断和分析各地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各部门、地方政府、研究机构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教育现代化推进机制,提供推进教育现代化可操作的战略抓手,推进全国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目标。

  2.贯彻落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做好《规划》印发前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规划》的解读宣传,营造《规划》执行的良好氛围。推动各部门、各地落实《规划》出台的政策。出版《规划》研究报告《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各地贯彻落实《规划》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科学发展

  3.推进民办教育创新改革发展。推进修订民办教育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筹备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完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研究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构建差异化分类扶持政策体系。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推进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着力建设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继续试点独立学院规范验收工作,督促和引导独立学院改善办学条件、规范体制、机制,提高办学质量。

  4.开展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试点。研究制定《关于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采取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等方式,引导一批本科高等学校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

  5.加强高校后勤改革与管理。起草印发《关于进一步

  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全面建立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的意见》;继续督促落实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努力构建公益性投入与市场化运营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农校对接,积极推广先进案例,积极推广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

  三、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适应经济升级需要

  6.制定政策调整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开展系统调研,研究制定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的工作思路、主要政策。深入开展高等教育分类研究,积极推进高等学校分类管理。推动修订《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完善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标准和条件。研究制定艺术、体育类本科学校更名大学的政策意见。扎实推进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工作,优化区域、层次、类型和学科专业结构。组织实施并完成2014年西部地区高校设置审批工作,引导西部地区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内涵发展。

  四、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7.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基本稳定招生规模,进一步优化区域、层次、类型和学科专业结构,引导各地将重心放在调整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上来。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继续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倾斜,扩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协调发展和入学机会公平。继续调整优化研究生结构,完善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确保计划向高水平人才队伍和科研平台倾斜。

  8.大力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加大教育扶贫工作力度,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促进贫困地区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制定任务分解方案,部署教育扶贫工程实施工作。推动以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出台《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3—2020年)》,促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儿童的健康、教育保障水平。以推进实施《教育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加快滇西边境山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共同推进计划(2012-2017年)》为主线,做好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的扶贫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援青、广安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教育对口帮扶贵州等专项工作。

  五、健全学校建设国家标准,提升基本建设投资效益

  9.推动完善学校建设标准体系。完成幼儿园建设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的报批发布工作。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的报批工作。启动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推动各类学校建设标准的宣传贯彻落实。

  10.健全教育基本建设规划落实机制。深化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改革,完善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实施和调整的工作机制,加强规划编制的统筹协调,促进相关工作的落实到位。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细化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程序和评估、评价办法。推动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完善中央预算内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网络直报系统,开展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工作,完善学校基本建设规划与建设网站,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11.加强学校基本建设领域课题研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适时研究新一轮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充分利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项目,开展学校建设标准制定、绿色校园评价、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以及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应用等方面的前瞻性研究。

  12. 提升部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直属高校基本建设规划管理和项目管理水平。推进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直属高校的办学条件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学校现有办学条件和建设能力。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努力改善直属高校办学条件。优化投资分配参考模型,提高投资安排的科学化水平。加强直属高校基建管理研究,为创建新的管理模式提供理论支持。加强直属高校基建管理顶层设计,做好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直属高校办学条件达标进程,科学开展基建项目审批和管理,加大预算内投资执行监督检查。

  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构建现代化服务型教育统计

  13.加强教育统计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执行统计报表制度,优化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统计。颁布《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研究制定《教育统计数据管理办法》《教育统计专家库管理办法》以及《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学校(机构)代码定期发布制度。颁布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制定《2014年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计划任务书》,开发完善数据质量监控系统,建立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育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编印教育统计业务工作手册。

  14.提高教育统计服务科学决策能力。加快教育决策支持统计服务系统建设,推进教育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实现部内相关数据资源的整合与集成,更新经济社会、国际比较等基础数据信息,实现与教育的关联与分析,上线使用教育决策支持统计服务系统,做好系统建设与省级系统建设的衔接,落实系统建设和系统运行的长效机制。强化统计分析研究,丰富服务内容,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继续做好教育人才统计工作,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做好国际合作交流。

  七、推动校园安全工作,持续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15.建立健全推进节约校园、安全校园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展节约型校园节能示范单位建设;开展节约型校园节能改造工作,做好2014年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示范项目和改造示范项目的评审工作;制订节约型校园建设标准,切实开展节能统计工作,加强节约型校园宣传。不断完善教育系统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强调责任落实。抓好协调推进,做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八、加强教育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6. 提高教育应急防灾能力。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细化落实方案,开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完善《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灾害的应对工作。适时建立教育系统防灾减灾的专业化指导机制,开展防灾减灾重大课题研究,提升防灾减灾指导服务水平。加强教育系统防灾减灾组织领导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决策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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