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教育系统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教党(2020) 11号)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学校党委工作的统一部署,决定举办2020年春季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准备在2020年内发展入党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目标
教育引导发展对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认真学习党史国史,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帮助发展对象上在思想上、政治上成长成熟,在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重经受考验,按照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提升发展对象综合素质,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三、培训方式
为确保疫情期间入党工作流程顺利开展,本期培训班采取网络教学的方式,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平台组织实施。培训分课程学习、交流研讨、撰写思想汇报、在线考试四个环节。
1.课程学习: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相应学时的学习任务,发展对象须完成不少于 24 学时(45分钟/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参训学员可自主选学选修课程。
2.交流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结合培训心得和学习实际,围绕 “我身边的战‘疫’故事” “如何理解爱国,你是如何爱国的?” “我对党的认识” “我的入党初心”等主题进行网上集中研讨,分享学习成果。
3.撰写思想汇报: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 实际,围绕“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争做新时代楷模”主题,撰写一篇 800 字左右的思想汇报,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
4.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 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 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 60 分钟,合格分数为 60 分。
培训结束后,完成培训考核要求的参训学员可以在大学生网络党 校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培训计入相关档案。同时,发展对象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认真填写《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附件2),分党委、党总支对培训情况作出评价意见,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后存入个人党员档案。
四、培训时间
2020年4-6月
五、培训内容
具体教学计划、教学内容、课程形式、学习账号分发等事宜待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未经发展对象培训班集中培训的,一般不得发展入党。
2.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全面细致对党员发展对象情况进行梳理,结合疫情防控阶段实际情况,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报送学员名单,确保发展党员质量,避免因工作疏漏影响党员发展工作。
3. 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
4.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5.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填报《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汇总表》(附件),并指定一名责任心强、工作能力高的学员为负责人。请于4月16日前将附件电子版(请在学校组织部网页上下载本通知附件)发送至郑晓娟OA邮箱,纸质版待返校后报送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406室),具体时间待通知。
联系人:郑晓娟
联系电话:13541178946
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汇总表
附件2: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