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学校党委党校2020年工作安排和《成都中医药大学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党委党校学习培训选送规程》,党委党校决定于2020年4-6月举办“第6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的入党积极分子;在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内容、目标、方式
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党史国史,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好师生党员在践行爱国情、强国志和报国行中的模范引领作用,为当前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积极作为,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懈奋斗。
要高度重视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有计划地把政治上靠得住,能力素质高,道德品质好的优秀中青年教师选送到党校进行培训;要优先选送在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经受考验、表现突出的师生到培训班学习。
为确保疫情期间入党工作流程顺利开展,本期培训班拟采取线上教学和小班集中教学结合的方式,具体教学计划、方式、考核及结业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培训时间
2020年4月-6月
四、培训班的管理
实行党委党校和分党委、党总支两级管理。
党委党校的职责是:对选送的学员建立学籍;统一征订发放教材;制定教学计划;选派授课教师;安排专题课堂教学;通过抽查等方式对学员集中培训情况进行督查;统一组织卷面考试并阅卷;审核各分党委报送的合格学员名单;对培训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分党委、党总支的职责是:推荐学员、审核学员资格;进行学前教育;按照统一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相关培训;对学员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学员参加专题课堂教学、开展实践活动;依据《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考核办法》(党校字〔2015〕3号),对学员进行综合考核;向党委党校报送培训合格学员建议名单。
五、相关要求
1.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结合疫情防控阶段实际情况,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报送学员名单,学员推荐、审查、审批严格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党委党校学习培训选送规程》执行。
2.为规范学籍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含曾参加培训未通过考核的学员)必须按照统一要求履行相关推荐、审查程序取得学籍后,才能参加本期培训和考核,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本期培训班开学后不再接受报名和推荐。
3.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本次培训资格。
4.报党校名单严格按照附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表》示例格式填写,并对推荐的学员进行初步分组,原则上10-20人一组,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各分党委、党总支请于4月16日前将电子版推荐名单(请在学校组织部网页上下载本通知附件)发送至郑晓娟OA邮箱,纸质版待返校后报送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406室),具体时间待通知。
联系人:郑晓娟
联系电话:13541178946
附件:第6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