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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0 23:24:1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设站学院、博士后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121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启动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遴选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分类资助。现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2023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3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我校B档和C档的推荐名额总共19名。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3年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须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进站的人员;

5.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

特别说明: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获选人员不得再申报博新计划。2023年博新计划通过函评进入会评但未获得资助的人员,且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可自动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资助,无需再次申报。

三、申报方式

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月26日。

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书模板》(附件1),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网址: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点击“国家资助计划”板块,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请申报人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3日(周一)下午17:00点将拟申报人选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郭静OA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温江校区行政楼人事处420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获选人员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适时对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的获选人员组织开展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届时获选人员申报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时填报的相关信息将作为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尹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点击下载

1.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申报书模板》

2.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评分标准

3. 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拟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10月20日

终审:博士后平台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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